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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在百牙东路散步,路两侧的油菜青荚累累,豌豆苗也结荚了,顶部还有白花开着,这是暮春时节,花事快了了。然而路旁不时见到开着红花的形似豌豆苗的植物,请教正在地头劳作的老圃,答曰:大巢菜。没听说过呀?我惊诧起来。他又说:野豌豆。哦!野豌豆!那我知道了,就是《诗经》里采薇的薇嘛! 我躬下身来贴近它们,气味清馨,姿态柔曼,枝叶葱绿,花呈玫红,姍姗可爱。不由吟诵起《诗经.小雅.采薇》篇来,“采薇采薇,薇亦作止……”、“采薇釆薇,薇亦柔止……”、“釆薇采薇,薇亦刚止……”。全篇以薇菜的发芽、抽条、成熟起兴,抒发了戍边老卒的思归之情。其末段四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真情实景,情景交融,借景言情,情伤不已,乃千古绝唱。 与采薇息息相关的古人被记录在《史记.伯夷列传》中,司马迁云“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孰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薇岂非周薇哉?二人悟透此理,不胜羞愧,只好饿死了之。自古以来儒家倡导愚忠,文人墨客多赞伯齐节操忠贞,我则存歧义,此等迂腐遗老,不知变通,顽冥不化,饿死活该。省下野薇多济几个贫民的肚皮吧! 由此可见,自古以来薇作为野菜,其嫩叶、幼枝、果实均可采食。估计至唐代,薇已是普通家庭餐桌上的菜色了,有王建《原上新居》诗为证:“厨舍近泥灶,家人初饱薇。”记得小时候,就吃过母亲用豌豆苗和面粉煮成的糊糊,一股青涩味,不是什么美食,比豌豆的味道差得太多了。但野豌豆苗的涩味是更浓些呢还是稍淡些呢?我无从知晓了。朱元璋的五王子编纂了一本野菜专著《救荒本草》,薇菜就名列其中,称之为救荒野豌豆,是穷人救饥救命之物。在追野逐土的今天,薇菜不正是食肥餍甘者的野味吗? 我们在读古代经典时,都知道釆薇作为避世隐居之意,常常出现在古人诗文中。如白居易《送王处士》曰:“扣门与我别,沽酒留君宿。好去采薇人,终南山正绿。”王绩《野望》:“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实在令人向往。如今泱泱中华即是一大开发区,哪有山峦湖河让人归隐?无山可隐不如隐于市,无处隐身不如隐其心。 几千年的薇今天改称大巢菜了,薇丢了,诗意也丢了,还不如呼之野豌豆呢!官人改称了老公,娘子变成了老婆,再苛求于一野物之名,岂不自讨没趣?不说也罢。 采薇的薇,紫薇的薇,蔷薇的薇,都是一个薇字,但不是一样东西。汉字太奇妙,也很美妙,我大中华传统文化真是博大精深!沉湎其中,其乐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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