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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丰富多样、千变万化的消费场景中,预付卡与我们如影随形。 一、预付卡的定义 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或发行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
二、预付卡的分类 (一)预付卡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两类 单用途预付卡是由发卡机构发行的,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由商务部监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向消费者明示兑付风险,购买者可以登录网站查询发卡机构是否备案。比如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美容、理发等各个行业的商家发行的卡就属于单用途预付卡,只能在发卡企业内部使用。 多用途预付卡是由发卡机构发行,可以在发行机构之外的企业或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发卡企业需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依照国家规定办理发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赎回等业务,并需设立预付资金专用账户,遵守客户备付金存管规定。比如蓝天卡、派卡、商通卡等,可在商场、便利店、餐馆等多个签约客户处使用。 (二)预付卡按是否记名可划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 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不记名预付卡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 不记名预付卡与记名预付卡的区别 三、预付卡的风险 “现在办卡有优惠,充值1000赠送200,充2000赠送500”、“办卡消费,所有服务8折起,充值越多折扣越大”…… 走过路边的各类门店,你一定经常听到这样的话,但这里蕴含的风险你都了解吗?小编为您总结了常见的办卡案例。
(一)服务大不同:办卡前后两幅面孔 为吸引更多消费者办卡,经营者常常进行虚假宣传。一张卡至少能套牢用户一年左右,充值额度高的甚至能绑定3-5年,在如此长的时间跨度里,经营者所承诺的服务能否兑现,消费质量能否保证便不得而知。有些消费者反映,办卡后发现商品和服务质量与宣传不符,部分消费者还遇到改变经营场所、降低服务标准等现象,大多数人却无可奈何。 (二)霸王条款:退卡没那么简单 预付卡要一次性存多少?想退卡行不行?一些非正规商家违反相关规定在会员卡背面印有“一经办理不予退款”、“此卡不得退卡转让”、“到期作废,余额不退”、“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字样,而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这些“霸王条款”。 大多商家只是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录入经营者的会员系统,甚至有一些经营规模较小的经营者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登记在纸质登记簿上,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始终由商家控制。一旦发生纠纷,缺少相应的书面证据就使得消费者难以举证,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明显处于不利地位,这也是预付卡纠纷解决困难的原因之一。 (三)预付欺诈:跑路、非法集资频现 一旦预付卡商家出现经营问题导致其停业关门,失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后,不少企业选择跑路。还有些无良商家主要就是想通过预付卡业务进行非法集资,发行预付卡时根本没有打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而虚假宣传后,以低于经营成本的价格诱导消费者投入大量的资金,之后便“人间蒸发”,消费者的资金也就白白打了水漂。 (四)泄露信息:不良商家转卖个人资料 美容美发、健身等服务性的商业会员制预付卡,大多数经营者都要求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主要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甚至要留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建立会员档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一些不良商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遵守约定擅自向第三方转卖消费者的个人资料,第三方往往会利用消费者个人资料从事不法活动谋取私利,或利用电话和手机短信向消费者推销各种与其无关的商品和服务。
四、购卡注意事项 1.购卡前需清楚不记名预付卡与记名预付卡的区别。 2.预付卡卡面应当记载的信息包括:预付卡名称、发卡机构名称、是否记名、卡号、有效期限或有效期截止日、持卡人注意事项、客户服务电话。 3.进行实名制登记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4.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不能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5.发卡机构应当按照实收人民币资金等值发行预付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五、严厉打击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 为了遏制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旅游局、银监会于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 (一)预付卡常见违规行为 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常见违规行为: 1.发卡企业未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 2.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公示或未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未签订购卡协议; 3.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多用途预付卡业务常见违规行为: 1.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业务,包括:擅自扩大单用途预付卡的应用范围,发行与受理跨法人、跨领域、跨地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2.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 (二)单用途预付卡备案信息可通过商务部官方网站查询 输入企业名称或预付卡上标明的企业备案编码,查询了解已备案企业类别、所属行业、备案机关等信息。
(三)多用途预付卡持牌机构信息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查询
(四)无证从事预付卡业务的后果 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从事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从人民银行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多用途预付卡业务的行为,违反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三)、(四)的规定,破坏了支付业务许可制度,危害支付市场秩序和安全,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三),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温馨提示 当前,部分别有用心的商家通过预付卡发售进行变相融资、非法集资、卷款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以上状况,消费者将很难挽回资金损失。所以,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谨慎选择大额预付消费,保持冷静,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切勿贪图小利而盲目消费,使自己最终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对于已经购买的预付卡,应留心关注其发卡企业的经营状况。如果发现无证经营预付卡业务企业、发卡企业有经营异常、无故不提供服务、系统经常性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反映。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投诉,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 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专线(单用途预付卡业务):12312 人民银行投诉举报专线(多用途预付卡业务):12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