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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池州日报报道《以昂扬状态有力措施为创城贡献公安力量》一文。
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年促提升”的创建总体要求,坚持创建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坚决打好创建工作“效能提升战”。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卫东。
问:过去一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答:市公安局主攻文明交通行为管理工作,主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基本实现全覆盖、电动自行车遮阳篷基本做到全拆除,城市主要路口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超过实地测评标准,主城区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重点围绕文明养犬管理,组织开展9轮文明养犬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全面加强居民小区、广场公园等重点场所的执法巡查,推动文明养犬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此外,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积极联动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构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综合治理格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好转。
问:伴随着我市主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攀升,市公安局在文明交通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首先,开展主城区加装遮阳篷(伞)整治行动。联合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伞)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警力4500余人次,聘请拆篷工人20余名,投入资金10余万元,帮助拆除违法加装遮阳篷(伞)1万余顶、强制拆除违法加装遮阳篷(伞)1000余顶。同时,推进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2021年8月20日开始,市公安局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共登记上牌20余万辆,上路行驶的电动车登记上牌率达100%。结合“一盔一戴”,开展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劝导工作,持续开展电动车骑乘佩戴安全头盔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此外,常态化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在主要交通路口、重要路段设置检查点,严格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2021年主城区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81045起。
问: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如何压实责任,做好监管工作?
答:2022年,是新一轮创建工作承上启下之年。市公安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大会精神,纵深推进创城十大提升行动。启动主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和全市二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改善零星出现的电动车行驶人不戴头盔、电动车未登记上牌等问题,努力在6月底前实现“两个100%”目标。常态化推进养犬问题治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形成文明养犬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准化打击违规燃放行为,保持现有禁放良好态势,以决战决胜的状态把创城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干出成效,努力在创建工作大局中标注更多公安底色、贡献更多公安力量。
来源:池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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