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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文化旅游节招商啦!
招商公告
活动时间:2023年3月5日—4月6日
活动地点: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杏花村文化旅游节是池州市贵池区唯一经省政府节庆活动办批准的节庆活动,荣登新华网主办的2016 “最美中国榜”,被评为首批最具影响力的地方特色节庆活动。第八届杏花村文化旅游节内容将更加丰富多彩,整个旅游节时间跨度长、宣传周期长、活动内容丰富,且活动贯穿整个旅游节。
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日—2月20日
活动招商政策:
(一)独家总冠名1名,费用30万元人民币;
(二)协办单位3名,费用10万元人民币;
(三)特约赞助商5名,费用5万元人民币;
(四)一般赞助商10名:费用1万元人民币;
独家总冠名回报方式:
(一)名誉回报
1、独家总冠名将作为活动承办单位之一,整体出现在系列活动的各类报道中,享有排他性,冠名企业有权使用xxxx第八届杏花村文化旅游节”品牌广告词,有权在各大媒体发布;
2、将独家总冠名企业名称植入开幕式中,如“XXX第八届杏花村文化旅游节”,并出现在所有活动宣传物料中;
3、邀请独家总冠名企业负责人参加媒体采访;
4、开幕式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独家总冠名企业。
(二)媒体支持
1、在新闻宣传中体现独家冠名企业的名称和LOGO;
2、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杏花节稿件中感谢独家冠名企业的支持(不少于10次);
(三)户外广告宣传
1、在杏花节所有户外落地宣传广告上体现独家总冠名企业名称、标识或宣传图片;
2、在福康路至北村口道旗广告上体现独家总冠名企业名称、标识或宣传图片;
3、可在景区北村口及十里路沿线投放6块户外广告展位(5米*3米),宣传时效为杏花节期间;
4、独家冠名商可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北村口、东村口户外LED大屏(景区有效播出时段)进行字幕或图片的滚动宣传,宣传时效为一年。
(四)现场展示
1、活动现场发放独家总冠名企业品牌自属的礼品及宣传品;
2、在活动期间可在景区可做氛围宣传,例如悬挂灯笼、彩旗等(要求整体美观);
3、在活动现场摆放独家总冠名企业展台、易拉宝、产品海报等(企业自制)。
(五)其他方式
独家冠名商企业可获赠400张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游览券。
协办单位回报方式:
(一)名誉回报
1、协办单位将整体出现在系列活动的各类报道中;
2、将协办单位企业名称植入子活动主背景墙协办单位名单中,并出现在所有活动宣传物料中;
3、活动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协办单位;
4、活动现场安排50名企业员工方阵,穿印有企业LOGO的服装(企业自定);
(二)媒体支持
1、在活动新闻宣传中体现协办单位的名称;
2、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杏花节稿件中感谢协办单位的支持(不少于6次);
3、在开幕式当天到场的新闻媒体中协调一家对协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采访。
(三)户外广告宣传
1、在所有户外落地宣传广告上体现协办单位企业名称,宣传时效为杏花节期间;
2、可在景区北村口及十里路沿线投放4块户外广告展位(5米*3米),宣传时效为杏花节期间;
3、协办单位可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北村口、东村口户外LED大屏(景区有效播出时段)进行字幕或图片的滚动宣传,宣传时效为6个月。
(四)现场展示
1、活动现场发放协办单位品牌自属的礼品及宣传品;
2、在活动现场摆放协办单位展台、易拉宝、产品海报等(企业自制)。
(五)其他方式
协办单位可获赠200张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游览券。
特别说明:如落户企业以承办活动方式参与协办单位,只享受第(一)、(二)、(三)、(四)项权益,其中第三项权益产生的广告制作费由此协办单位自行承担。
特约赞助商回报方式:
(一)名誉回报
1、特约赞助商企业整体出现在系列活动的各类报道中;
2、将特约赞助商企业名称植入子活动主背景墙协办单位名单中,并出现在所有活动宣传物料中;
3、活动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特约赞助商企业。
(二)媒体支持
1、在活动新闻宣传中体现特约赞助商企业的名称;
2、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的杏花节稿件中感谢特约赞助商企业的支持(不少于4次);
3、在活动现场的新闻媒体中协调一家对特约赞助商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采访。
(三)户外广告宣传
1、在所有户外落地宣传广告上体现特约赞助商企业名称,宣传时效为杏花节期间;
2、可在景区北村口及十里路沿线投放2块户外广告展位(5米*3米),宣传时效为杏花节期间;
3、特约赞助商可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北村口、东村口户外LED大屏(景区有效播出时段)进行字幕或图片的滚动宣传,宣传时效为3个月。
(四)现场展示
1、子活动现场发放特约赞助商企业品牌自属的礼品及宣传品;
2、子活动现场摆放特约赞助商企业展台、易拉宝、产品海报等(企业自制)。
(五)其他方式
特约赞助企业可获赠100张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游览券。
一般赞助商回报方式:
(一)名誉回报
活动现场主持人口头感谢一般赞助商。
(二)媒体支持
1、在活动新闻宣传中体现一般赞助商的名称;
2、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的杏花节稿件中感谢一般赞助商的支持(不少于3)。
(三)户外广告宣传
1、可在景区十里路沿线投放1块户外广告展位(5米*3米),宣传时间为杏花节期间;
2、一般赞助商可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北村口、东村口户外LED大屏(景区有效播出时段)进行字幕或图片的滚动宣传,宣传时效杏花节期间。
(四)现场展示
1、子现场发放一般赞助商企业品牌自属的礼品及宣传品;
2、子活动现场摆放一般赞助商企业展台、易拉宝、产品海报等(企业自制)。
(五)其他方式
赞助企业可获赠100张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游览券。
特别声明:第八届杏花村文化旅游节招商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池州杏花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委托招商单位共同所有,具体权利义务执行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66-2216022 13905666124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诚邀新、老合作伙伴共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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