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一天收费上百元!自行车也收费!5名干部停职!南宁最新通报
不少南宁网友反应,目前几乎南宁路边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都归慧泊停车公司运营,在不同的路段收费标准不一样,收费高的路段一天停车费就超百元:
南宁市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时段为7:30-21:00,其余时段免费开放。收费时段中,前15分钟免费,之后按照不同的区域级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折算后每小时3-8元不等。
按照该标准计算,如果每天都上班,在南宁市一类区域一级道路临时停车位停车一天,将被收取102元的停车费。此外,除了机动车停车位之外,电动车、自行车停车都要收费。
为了更好的追缴停车费,今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法院与企业合作收停车费”,青秀区法院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慧泊公司大力支持,使慧泊公司诉讼案件能够得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判决、优先执行。
车子上贴的欠费单来源:南宁晚报
5月18日,记者采访了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收费标准都是按照政府定价,并非企业私自定价。
“我们的收费标准都是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收费,目前的标准是南发改规〔2022〕4号文。”慧泊停车工作人员回复,“慧泊停车”收费是依据2022年3月2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哪些区域收费,也是交警部门来划定。如果欠费不缴,那会有法务部门进行追缴。”
此外,慧泊停车工作人员回复,电动车、自行车停车收费,也是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收费都是由南宁市政府定价,我们也只是一个执行收费文件的部门而已。”
随着新闻的发酵 对于南宁“慧泊停车”的争议愈发激烈
5月19日公开的通报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5月1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刊发《不断优化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为市民提供优质城市公共服务——我市有关部门就市民关注的停车收费问题进行回应》
其中,南宁公交集团回答了“针对市民们反映的南宁慧泊公司在执行停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如何整改?”的问题——
南宁公交集团:"南宁慧泊公司是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单位,是我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针对市民和网友反映的在执行停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正在全面梳理、排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一是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服务,坚决从严从重处理乱收费现象。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对市民朋友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三是对收费人员和热线客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上岗,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市民朋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针对近期市民和网友关注的南宁市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和收费问题,市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评估,在充分听取广大市民和网友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按照相关程序,不断优化调整收费标准,合理划定车位,加强对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为体现公平公正,责成南宁慧泊公司对合作备忘录进行严肃审查。广大市民和网友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反映。"
5月21日,南宁市审计局发布审计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1日至6月15日,进驻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干部职工来信(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和市长侯刚在南宁市内调研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和停车泊位规划使用情况,全市当天还派出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
“实行停车收费是为了对市区道路内有限停车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高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更好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农生文在调研中指出,要持续优化提升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出台优化道路收费标准的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坚持系统思维,有效利用闲置空间新建、改建停车场,积极鼓励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进一步拓展公共停车空间。要加强宣传引导,共同营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5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再发通告: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5月22日14时起,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来源:齐鲁晚报、南宁日报、南宁新闻网、广西新闻频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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