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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池州市持续开展城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查处了一批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现将部分执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青阳县城市管理局查处的青阳县蓉城镇某私房菜超标准排放油烟案
青阳县城市管理局接到信访通报,一群众反映其小区附近某私房菜产生的油烟气味影响其正常生活,青阳县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随即前往核查。经查,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和除味器且经营期间在正常使用,但净化效果不佳,油烟散发较重。青阳县城市管理局向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函商请对该店进行油烟废气排口检测,经检测,该店所排放油烟浓度平均值为9.9mg/m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青阳县城市管理局就该违法行为立案并发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该经营者更换了油烟净化设备,经二次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2025年4月8日,青阳县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经营者作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案暴露出部分餐饮企业经营者,环保理念落后,对大气污染防控不够重视,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后续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大日常检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危害及其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餐饮企业经营者合理排放油烟。
案例二:青阳县城市管理局查处的青阳县蓉城镇某餐饮店超标准排放油烟案
青阳县城市管理局接到市民来电,反映小区内一餐饮店在经营期间油烟直排,影响生活。次日,青阳县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核查。经查,该店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喜烧重辣菜品,油烟味道较重,且油烟管道对上排放,影响楼上住户生活。青阳县城市管理局向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函商请对该店进行油烟废气排口检测。经检测,该店所排放油烟浓度平均值为4.0mg/m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青阳县城市管理局就该违法行为立案并发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经营者按要求对排烟口进行整改。经多次协商沟通,该经营者进行了整改。后经二次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此后,未接到该餐饮店油烟味道扰民投诉。2025年4月16日,青阳县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经营者作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案中,执法人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做实做细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增强其环保意识。结合现场实际,确定整改方案,有效提升油烟治理效果,切实解决群众“家门口”烦心事。后续城市管理部门建立长效“回头看”机制,确保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成果得以长久巩固,维护良好环境秩序。
来源:“今日池州”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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