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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谣言!东至2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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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7:1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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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看似无关紧要,实则会扰乱公共秩序、误导公众认知,甚至触碰法律红线。近期,我县出现2起网络谣言案例,造谣传谣人员已被依法查处。为引导大家认清谣言危害,我们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谣言一:“查桥交通事故,又轧死了一个人”


2025年11月1日,东至网民徐某某在抖音短视频发布“要求上级领导重视查桥交通。查桥这里又出了交通事故,又轧死了一个人”相关视频,不符合实际情形,系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谣言二:“东至县民警队长,乱搞妇女,草菅人命”

2025年10月11日,东至网民王某某先后在新浪微博、抖音平台发布“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民警队长,乱搞妇女,草菅人命”等相关视频,不符合实际情形,系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谣言花样多识谣慧眼要养成


网络谣言花样多识谣慧眼要养成

01网络犯罪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02网络恐怖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03网络灾害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04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05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东至公安提醒



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

我们必须要提升识谣辨谣的能力

远离网络上的不良诱惑

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共同守护网络环境清朗和谐



来源 |东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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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8:1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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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8:1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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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8:1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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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21:4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事比较多,希望连传遥的也一起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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