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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品质,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垃圾分类是民生工程、文明工程,严格落实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日常管理与考核,主动配合城管、街道、社区,构建“物业牵头、业主参与、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到位。
二、完善设施配置,规范点位管理。严格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标准,做到标识清晰、完好整洁;结合小区实际优化投放点布局,推进撤桶并点与定时定点投放,做好日常清洁与消杀,杜绝混投混放、滴漏异味。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分类设施,老旧小区结合改造提档升级。
三、强化宣传引导,培育分类习惯。通过公告栏、业主群、入户宣讲、现场督导等方式,普及分类知识与投放要求;耐心指导业主精准分类、规范投放,对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纠正,引导居民从“要我分类”转向“我要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小区新时尚。
四、规范收运衔接,提升运行质效。严格执行分类收集、分类转运,不混装混运;主动对接合规收运单位,做好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可回收物规范回收、有害垃圾集中暂存与移交;加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定点管理与预约清运,维护小区环境秩序。
五、带头示范践行,彰显行业担当。全体物业从业人员先学先行、带头分类,主动参与志愿督导与文明引导;积极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优质服务赢得业主理解支持,提升业主获得感、幸福感。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美好家园,共建共享。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扎实的服务举措,全力做好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池州、文明池州贡献物业力量!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转自|池州数字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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