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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至2025年6月,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在前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过程中,从3起电诈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账户上扣、冻资金共计692796.24元。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经查证,未能明确上述案件具体被害人,无法将钱款予以退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请涉案的资金所有人(含将被骗资金转入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原始转账凭证、财产合法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等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能证明与嫌疑人账户资金相关的,可与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中心联系或到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中心办理认领款项事宜。
本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将依法对上述款项及孳息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月18日联系电话: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中心0566-2092110、17305666110(微信同号)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万罗路交口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附:无主资金明细表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2026年7月18日
来源:贵池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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