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人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搜索
查看: 767|回复: 2

2026年金融宣教周典型案例(三):警惕非法代理退保中介陷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9-1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典型案例
客户张先生多年前投保多份人身保险,保单保障有效、按期正常缴费。近期,他接到自称“保险维权专员、金融退费中介”的陌生来电,对方声称可为其办理全额退保、专业维权、追回已交保费,还可以免费排查保单、办理增值退费,仅需要提供身份证、保单号、银行卡信息,并缴纳少量“服务费”,即可快速拿到全额退保款项。张先生信以为真,添加中介微信,提交本人保单、身份资料,并支付中介服务费。同时按照中介的教唆,采取虚假陈述、夸大问题的方式向保险公司发起恶意投诉,将全部退保事宜交由第三方中介全权处理。最终,张先生不仅未能拿到中介承诺的全额退保金,原有的有效保险保障也彻底丧失,所谓额外退费更是无从兑现。与此同时,他的个人保单、身份信息被中介倒卖,频繁接到诈骗及营销推销电话,遭遇财产损失与个人信息泄露双重侵害。

案例分析
人身保险合同解除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犹豫期过后退保,仅能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不存在“全额无损退保”。部分非法中介瞄准消费者对保险规则不熟悉的痛点,打着“专业维权、全额退保”旗号牟利,该类行为属于保险领域黑灰产,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遵循最大诚信原则,消费者办理退保维权应当如实客观反映情况。轻信非法中介“全额退保”虚假宣传,向陌生第三方递交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等隐私材料,听从中介教唆开展虚假、恶意投诉,不仅会失去保险保障、支付不必要的中介服务费,还将面临个人信息被倒卖、被电信诈骗盯上的风险,得不偿失。

案例启示
对保险机构持续强化销售、退保、投诉全流程风险管控,严格规范合作中介业务行为;常态化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防范非法代理退保科普宣传,提升群众风险辨别能力;进一步畅通官方咨询、投诉受理渠道,及时核查处置可疑退保线索,切实守护金融消费者信息与财产安全。

对保险消费者持有保单如确有退保需求,请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办理,理性评估退保带来的保障损失。凡是对外承诺“全额无损退保、免费维权、保单高额退费”均属于骗局,正规退保仅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费,切勿盲目听信第三方说辞办理退保。妥善保管身份证、保单号、银行卡、短信验证码等核心隐私资料,绝不向陌生个人、非官方机构提交上述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倒卖。保单查询、退保、保全、理赔、咨询维权等业务,务必使用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线下网点、官方APP等正规渠道。产生合理诉求直接与保险公司沟通处置,切勿委托陌生第三方中介代为办理保险相关业务。


END

指导单位:池州金融监管分局

内容来源:新华人寿池州中支
编      辑: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上人网 知池州 惠生活 欢迎下载池州人网APP
发表于 2026-9-16 16: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防范意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惠生活 欢迎下载池州人网APP
发表于 2026-9-17 07:3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惠生活 欢迎下载池州人网AP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投诉删帖|池州人网 ( 皖B2-20190096 )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66-3396977

GMT+8, 2026-9-21 12: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