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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还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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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19:3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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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前我父亲在墩上永河被车撞了,车跑了。老父亲起不来打电话求救,幸亏乡亲帮忙报警,(感谢永河乡亲提供了车牌号)。肇事者请到了交警队,居然称忙。!置人命不顾!目前在送往医院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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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19:4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目的:希望肇事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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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0:1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逃逸处罚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使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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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0:1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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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20:4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就不应该了,人命关天在大的事都不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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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0:5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堆山生态连锁 发表于 2019-3-19 20:40
这个就不应该了,人命关天在大的事都不是借口

是的。所以第一时间发贴预防有熟人改变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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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0:5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就不要评论了,第一时间发贴说事实,预防找关系开托、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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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忙就好,忙一点充实,下辈子就在牢里待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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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21:1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牌号发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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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22:0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没用的。第一时间报警,等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下来,,就算他找人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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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22:0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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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2:2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报警出警了,刚刚交警给我打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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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2:3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详情结案后发布,准备找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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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2:3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城AZJ 发表于 2019-3-19 22:01
发帖没用的。第一时间报警,等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下来,,就算他找人也来不及了,
...

现在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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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23:2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定义及其构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定义一直尚未统一,这无疑给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认定带来了困难.目前就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学术界的探讨来看,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是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称“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三种是陈兴良《刑法疏议》中指出的,“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待处理,而是私自逃跑,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应当讲,这三种表述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未能全面地概括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含义.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实践中,肇事者逃逸的动机也有其他表现,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这种情形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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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1:0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他说提前报警了,要它们提供接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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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2:3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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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4:5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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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20 06:1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关注池州,也知道池州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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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6:3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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