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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充实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依据 《安徽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收部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 (二)招聘人数:1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2、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年龄在18周岁至29周岁的男性公民。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符合体检标准,能吃苦耐劳,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 5、岗位要求: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中共党员、驾驶员、通讯员以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考虑。 6、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发挥专长,积极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池州市贵池区工业园区消防站工作。参照军事化管理,实行工作轮休制度,每月轮休不少于8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8年3月5日前到清风路8号池州市消防支队四楼司令部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66-2124107。 (二)体试。报名经审核达到要求者组织体试,体能测试由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3分钟俯卧撑、3分钟仰卧起坐、100米跑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报名经审核达到要求者,到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面试。 (四)体检。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政审。体试、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按照《应征公民政治条件的规定》规定程序进行政审。 (六)岗前培训与试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二个月,二个月后,双方无异议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七)办理保险。在社保部门为正式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五、聘用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周末休息),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由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1个月。 (三)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同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六、相关待遇 1、工资。试用期待遇按1700元/月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 2、五险一金。按照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为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及住房公积金。 3、劳动保护。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聘用制消防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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