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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池州市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9月14日,眼下各县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正在接受办理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期限又有什么要求?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0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如何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的学生和共同贷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首次申办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对于首次申请贷款中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不要求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办理完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有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受理高峰期(7月16日至9月14日)的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的8: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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