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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罚款不要成为执法目的,有更多人文关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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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23:0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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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晚8:22分,本人驾车临时停靠在翠微路新西街路段,因事下车但仍在距车十步之内,见警车过来违停执法,赶忙上前解释、移车,可仍被处以罚款!自觉毕竟违停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便开车离开,回来路上就想是这一百块钱的罚款呕人嘎(内心难过),还是现在执法部门权利在手不食人间烟火,让我这小市民小心肝受了委屈!
殊不知人文执法才会让市民文明守法,执法部门的不通人情的执法都会深深的烙在百姓心中,再在百姓心中不断消减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权威性,希望罚款不要成为执法的目的,让百姓感受更多的政府关怀而不是生猛冰冷言语,更不是生硬简单执法~如果这样,机器人也可以做的来,为人民服务,需要的是耐心和爱心、韧性和理解,想要做到这些首先得放下身段站在人民的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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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未布”网友:
您好,您的发帖我队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翠微西路属于全路段禁止停车,道路两侧均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牌,而您的临时停车极易给道路交通造成拥堵,同时也会给其他车辆的通行造成不必要交通安全隐患。当然,就像您说的,罚款不是目的,而我队民警夜间放弃休息,加强城区主要路段巡逻力度,目的就是给广大群众的出行构建安全和谐交通环境。在这里交警部门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且莫图一时的便利,给他人的出行造成不必要的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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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为什么要通人情?给交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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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可以临时停车5分钟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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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了车船费,凭啥不能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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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 07: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18-8-31 20:27
尊敬的“未布”网友:
您好,您的发帖我队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翠微西路属 ...

当事人在现场应该收起罚单劝其离开,为何不对当事人在现场还贴罚单这一违规执法行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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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 09:3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算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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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 12:4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员在应该是警告,除非是驾驶员在现场并拒绝驶离的,罚款。楼主可以看看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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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12:3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18-8-31 20:27
尊敬的“未布”网友:
您好,您的发帖我队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翠微西路属 ...

感谢你部门关注回复,而我问题的关键是人文执法,毕竟我在车旁,是否可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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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巡逻是本职工作和职责所在...............不是不能人文执法的筹码.用来强调必须不能人文执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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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文执法"是个什么捏?楼主我个人认为:“因事下车但仍在距车十步之内”,难道不能改成“找个位置停好、多走两步?”。禁停就是禁停,没有什么临时有事就停了一会这么一说。中国人太讲给面子了,就是生活在互相给面子的环境里,老是希望打个擦边球、讨点小便宜,少了些许一是一、二是二的耿直。如果每个人都希望执法人员理解下、劝导下,那整个社会每个人都有了“临时停下、人还不远”的理由,那要多少交警?
    第二、你这帖子最令人讨厌的就是“想要做到这些首先得放下身段站在人民的队伍中~~”这一句。仿佛你是指点江山、道德最优的人文首领。公安交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个人认为他们已经站在人民的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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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2:5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门三金 发表于 2018-9-3 15:14
"人文执法"是个什么捏?楼主我个人认为:“因事下车但仍在距车十步之内”,难道不能改成“找个位置停好 ...

蛋蛋   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七章第九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机动车及临时停车的,
交警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该首先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
行,可对其处20元以上、 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要对违章停车进行罚款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第二,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是不构成违章停车的,不能予以处罚。
1.看完法文,可知道什么是临时停靠!2.你可买的起车子了(买了传图我看看),池州这巴掌大地方车子比人多的地,你每次都停停车库的!3.可知道什么是服务,什么是为人民服务,我讲要站在人民的队伍,要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着想,动不动就开单子!4.你讲出来的话,一种可能是教育毒害了你,分不清自己是谁,我告诉你,我不是指点江山,我就是以我之本人讲问题。二种可能,你已经有30岁,甚至35岁,但心里年龄只有24岁。三种可能教育没有毒害你,你是幸运的,它还没来的及,顶多只上过高中二年级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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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街从不开车的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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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9 23:2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18-8-3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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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发帖我队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翠微西路属 ...

同志,我建议那些学校门口就一刀切禁止停车,不要搞人情味,还可以停15分钟,搞的一会可以停一会不能停,老百姓头疼,15分钟也不够呀,所以干脆长江路和秋浦路全新禁停,习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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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有点久了,去年的一个晚上,我停在秋浦路路边拿点东西给妹妹、说几句话而已,看到交警过来,我立马跑回车上准备走人的。没想到交警比我速度还要快,还说你干嘛干嘛的。我姐姐就说马上就走,交警说你想阻止我执法吗,马上用什么执法记录仪对着我姐姐。嚣张的样子让人特别生气。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解释我们马上就走,他还是很嚣张的把我的驾照给收去了。我现在路上看到交警就讨厌,你执法就执法,没有必要对我们这么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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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03:3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布 发表于 2018-9-2 12:30
感谢你部门关注回复,而我问题的关键是人文执法,毕竟我在车旁,是否可劝离!
...

杭州的交警很人性化,一次我在绕城高架叉口在搞手机导航,交警正好来了,我车打着双闪。他就按了一下喇叭,说这里不让停,要马上驶离。在这里提示回帖的这位交警,你部执法没有错。人家在现场为什么那么铁面无私。你是包青天;文明社会,和谐执法,罚款也要让百姓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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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03:4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华拓展 发表于 2018-9-30 09:23
时间有点久了,去年的一个晚上,我停在秋浦路路边拿点东西给妹妹、说几句话而已,看到交警过来,我立马跑回 ...

这几天人网反应池州交警罚款的帖子好几个。罚款应该对那种,好言相劝,久久不动的人,直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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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18-8-3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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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发帖我队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翠微西路属 ...

根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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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 22:0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遇到的几次, 交警抄牌的时候,正在写单子,你来了,他都会停止写了,警告下。如你赶到了,他却录进系统好像改不了。望所有人在安全第一的情况下合理零时停车哈。法律至上!还得需要交警给出答复,当事人当时在不在现场?在的话到底是劝离?还是直接罚款? 需要科普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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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 22:1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百度了,楼主是不是遇到这样情况,如果是的话,就当作电子眼拍摄到了呗,下次多注意下吧  。
      它是蓝底红叉叉的这么一个标志,或者说是马路牙子旁边有一条黄色的实线油漆在那边的,它那就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这种标志一般是出现在交通要道或者是道路很狭窄、车流量又特别大的地方,往往是市中心、景区这种地方。那如果说送家人到这些地方,车主坐在那边,临时上下车一下要不要紧?只要这个车子你停到静止了,有车子边上靠着了,系统都会自动对我们的车子进行锁定、拍照,然后牌照他都会电子给你读出来的,就直接登录系统,收到短信罚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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