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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_baoxiaoyu

[交流互动] 一个等待正义来解救的普通家庭(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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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浦河边 发表于 2019-8-27 10:16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应该限制嫌疑人吗?

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有逃逸行为,任然属于行政案件,可以行政拘留最长15天。
醉酒驾驶超过80毫克涉嫌危险驾驶,可以刑事拘留7天,转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般由公安机关收取身份证,限制活动范围,提供保证人,缴纳保证金,为强制措施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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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1:1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的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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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Summer- 发表于 2019-8-27 10:42
文中提到了逃逸,是否涉及肇事逃逸罪啊

《刑法》中没有肇事逃逸罪。肇事逃逸只是交通肇事罪的一种加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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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1:2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池城小萌萌 发表于 2019-8-27 10:41
危险驾驶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两个不同概念,一个是过失犯罪,一个是主观故意,在没有证据证明嫌疑 ...

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主观行为,撞到人就是他这个主观行为而引起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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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同情,没有别的法子。如果躺在ICU的是醉驾司机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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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3:3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最讨厌那些经常在朋友圈发“某某路在查酒驾,请各位注意”的“善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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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4:0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根据您所提出的问题,现做如下答复:
    一、本起案件事发地点为池州市贵池区碧桂园小区内,该小区为封闭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道路”的定义,本起事故属于道路以外交通事故管理范畴。
    二、鉴于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点位于道路以外,我大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三、事故处理大队已及时作出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复核。该案目前正处于复核阶段。
    四、该案中鲍某受伤住院,仍在治疗抢救期间,我大队先后两次到伤者所住医院进行了解伤情,暂不能出具伤情程度鉴定报告。待该案受伤人员鲍某治疗终结后或伤情稳定,作出伤情程度报告后,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二百三十五条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该事故有关问题已经向上级报告请示,我大队民警已多次与当事人家属当面沟且答复相关问题。
    五、针对医疗费用问题,目前伤者方已委托律师针对费用问题进行诉讼,法院已受理诉讼,且我公安机关已多次催促驾驶员积极筹措。
    希望您继续关注“交警面对面”版块,给予我们工作更多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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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4:2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池城小萌萌 发表于 2019-8-27 09:41
就法律问题解释:1、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2、构成危险 ...

车主试图找他人顶替自己,如果固定证据,这个行为也可以算逃逸。
逃逸不单单局限于行为人本人离开事故现场。为了逃避处罚而找人顶替也可以按逃逸处理。

而且他还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所以,把人控制起来是完全可以的。
前提是必须固定证据,当时出警的交警执法记录仪完整的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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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异乡孤客 发表于 2019-8-27 14:26
车主试图找他人顶替自己,如果固定证据,这个行为也可以算逃逸。
逃逸不单单局限于行为人本人离开事故现 ...

没有说他不是逃逸,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嫌疑人就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目前情况,而只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刑拘后只能转取保候审,一旦被害人死亡,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就可以提请逮捕,逮捕后嫌疑人可以羁押在看守所。
交通肇事罪3年以下,逃逸3到7年,逃逸致人死亡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就事论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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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5:1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双手创造幸福 发表于 2019-8-27 09:38
饮酒、醉驾以及三无车辆这些都是因为处罚太轻而屡禁不止,尤其是脱保的汽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轮电动车、 ...

你说得非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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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5:2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驾逃逸,保险拒赔的吧?
应该够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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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5:2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希望受害者及时恢复身体健康,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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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6:2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依法严惩。
平时最痛恨的就是不遵循交规,发了帖子举报居然还被人喷。现在出了事,给他人给自己给社会多大的创伤,谁都负不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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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7:2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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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7:3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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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7: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路还有这么多名堂,还分道徳路和不道理的路。看来以后走‘’路‘’要睁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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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7:5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葉知秋 发表于 2019-8-27 15:20
醉驾逃逸,保险拒赔的吧?
应该够七年了!

上面不是说明了嘛,肇事者没受到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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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20:3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把人撞成这样就让他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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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21:0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些大报的记者  这样交警队办事效率就会有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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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21:2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小区里面不属于道路,那事故责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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