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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以案说险——按时还款莫大意
案例简介: 2017年12月客户郑某在A银行B支行办理了一笔住房按揭贷款,与该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贷款期间为20年,还贷周期为一个月,还款日为每月的25号。后郑某由于工作事务繁忙,加之自身手机换号亦未联系该行,其于2018年5月至7月连续3个月未能及时还款(郑某实际还款日均为延迟两至三日),延期偿还贷款致其个人征信记录出现异常。
案例风险提示: 一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应在每个还款周期内按约定的还款日进行贷款偿还,特别是还款日当天客户应注意确保还款银行卡内余额不少于当期还款金额,否则会由于扣款不成功导致逾期还款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客户个人征信。 二是根据客户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客户)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时,贷款人(银行)有权采取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及其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势必给借款人造成较大的经济影响,借款人的个人征信亦可能出现异常。 三是借款人(客户)如遇手机号变更、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联系贷款人做信息变更,减少借款人借款信息泄漏等个人信息保护风险的发生。 温馨提示:对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的个人贷款,安徽农行充分考虑到客户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设置宽限期”以及“阶段性调整还款周期”等四种针对性措施,助力客户减轻疫情期间还款压力。如有需要,客户可向贷款经办行咨询、办理。 说明:案例中人物等相关信息系根据实际案例整理加工而成,仅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所使用。
来源:安徽省银行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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