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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不得随意出借个人账户、谨防疫情捐款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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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2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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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不得随意出借个人账户、谨防疫情捐款诈骗、不向可疑账户转账

以案说险——不得随意出借个人账户
典型案例:
2020年1月,某支行接待一位有人员陪同的中年女士来支行办理开卡业务。在通过智能机具办理过程中,客户服务经理发现开卡过程中,在设置银行卡密码时,客户按照一张纸条上的数字输入密码,中年女士自述刚到本地找工作,陪同人员为其前天刚找到的工作单位的财务人员,因发工资原因需要一张工资卡,故来开立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经沟通了解到开卡过程中录入的手机号为该女士本人所经常使用,因无其他异常的情况下,客户服务经理遂为其审核通过开卡业务。但在他们走出支行时,客户服务经理特别留意发现那位中年女士将银行卡和纸条一起交给了陪同人员。稍后客户服务经理将此情况反映给主管,通过系统查询找到客户预留手机号,经电话联系,在详细告知客户出租出借银行卡可能引发的后果后,客户告知该单位为其开卡提供200元费用且在其离职后将会交还回该卡,客户表示将尽快来支行处理该卡。在次日通过联系后为客户安排挂失销卡,为客户消除隐患,保障了客户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1、外来打工群体对于银行卡出租、出借风险认识不足,易被引诱作出出借银行卡行为,存在严重金融安全隐患。某些单位利用打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且急切获利的心里,通过利益诱惑引导其出借银行卡,为其通过银行卡获取收益提供方便。
2、该种方式具有隐蔽性,很难识别客户真实意图,需要加强与客户沟通,认真审核相关要素,注意开卡过程中异常情况。
消保提醒:
一、消费者应注意
1、消费者应当注意保护银行卡类使用安全,注意防范出租出借银行卡风险。
2、消费者在面对不当利益诱惑是应当提高警惕心,没有无缘无故的“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的就是人们贪便宜的心里来获取不法收益。
3、消费者需提高金融风险认知,关注相关风险事件。
二、各金融机构应注意
1、在服务过程中多参与沟通。在智能机具广泛使用的今天,银行卡开卡基本通过智能机具,由于智能机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客户与员工沟通的时间较短,在服务中银行员工应当多与客户沟通,多了解客户相关信息,为业务审核、风险防范提供参考依据。
2、各银行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关注有人员陪同开卡情形。在审核此类人员开卡业务时,要对客户开卡目的、使用方式加强关注,及时注意异常行为。注意提醒客户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风险,并告知其该行为涉嫌扰乱金融秩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规定。
3、加强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结合实际案例广泛宣讲银行卡实用知识,提升弱势群体客户的风险防范意识,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案说险——谨防疫情捐款诈骗
典型案例
正值疫情期间,某支行业务正忙碌有序进行着。客户张阿姨在测量体温之后进入营业厅,张阿姨是支行的老客户,是个热心肠。工作人员礼貌接待后,问张阿姨今天来办理什么业务,张阿姨说想给武汉捐款,随即拿出了手机出示了一条短信,抬头写着“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看了短信,账号却不是对公账户,是他行个人账户,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为避免张阿姨资金损失,工作人员拨打了武汉市红十字会的客服电话核实,得知这个账号并不是红十字会的账号。张阿姨这才意识到要不是工作人员细心负责,自己差点上当受骗。随后工作人员帮助张阿姨通过交行手机银行战“疫”捐款栏目向武汉市红十字会进行了爱心捐款。
案例分析
1、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特殊时期进行诈骗,诈骗手段多样,稍不留意就容易陷入圈套,造成财产损失。案例中,客户张阿姨因收到不法分子的诈骗短信,由于金融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2、银行工作人员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时识别不法行为,避免了客户财产损失。
消保提醒
1、银行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
2、广大的消费者朋友也应当提高自身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不点不明链接,不核实清对方身份不要转账,一旦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案说险——不向可疑账户转账
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某天,XX支行接待一位准备办理转账汇款的老年客户,工作人员在填单台指导客户填单时觉得有些可疑,就善意的提醒了客户,该名客户却听不进去直接走至低柜来办理业务。柜员认真地审核并询问汇款用途,初步发现了种种可疑迹象并提醒客户汇款金额较大不要随意给陌生人汇款,但其依旧不听劝阻。营运主管也闻讯过来与客户详细地沟通,得知这位客户经人介绍加了一个微信群,声称只需投资五万元入股炒股就可以百分之百赚钱。营运主管拿出手机当着大爷的面在企业信息网里查询该企业,发现根本没有该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过大家的再次解释,客户终于恍然大悟明白了工作人员的好意。客户临走时特别感动,并写了封感谢信,不断夸奖支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时保护了他的资金安全,表示以后再也不会给陌生单位及个人转账汇款了。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本案例中,该客户在使用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时,有权享受银行为其金融资产提供的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转账汇款虽然是客户的自主选择,但站在银行的角度,保护好客户账户资金安全是银行从业人员必须的工作。遇到客户转账汇款时,有必要去多留个心,多问一句客户转账的原因,及时让诈骗行为制止。
消保提醒:
一、消费者应注意
1.一定要通过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不轻易泄露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动态验证码等金融信息。
2.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收到诈骗短信时应立即删除信息。
3.如不小心点击了不明链接导致手机中毒时,请及时冻结
手机内的第三方账户及网银等,不要在不明链接中填写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等信息。
4.在遭遇金融诈骗后,第一时间与银行及警方联系,以便
及时冻结追回被骗资金,尽可能避免损失。
二、各金融机构应注意
1. 各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应加强员工责任感,对前来办理业务的老年客户,银行员工要做到“三必问”,即为什么要取款(汇款),是否认识对方,是否知道有电信(转账)诈骗。在客户汇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密切留意客户情绪,对有违常态的客户多加关注,做好防范电信诈骗风险提示和前台柜面的防范工作。
2.机智处理诈骗案件,遇客户抵制随机应变。本案中,受骗的客户刚开始并不知情,也拒不告知诈骗事件。遇上这样的客户,银行应该首先结合当前所处情形,找机会接近客户,站在客户的一边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得到客户信任之后,再顺由客户思维引入矛盾点,让客户自己感觉正在做的这件事确实有问题。随后点明诈骗点,分析诈骗案件,揭开事实真相。这样不但能较好的处理好诈骗案件,而且比较容易得到客户接受。
3.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宣传屏幕、宣传栏张贴海报、横幅、宣传窗等方式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宣传,介绍电信诈骗常见手段,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卡指南和操作提示,同时利用微信等网络媒介多渠道做好消费者风险提示,让消费者了解金融知识,提升消费者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防范电信诈骗,保护个人资金安全。

来源:安徽省银行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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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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