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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贵池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的通知》(贵教体基〔2020〕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今年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本学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三、招生办法 (一)登记要求 本学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6种证件及复印件到贵池区实验小学本部登记。1.住宅房产证及复印件;2.户口簿及复印件;3.学生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4.学生出生证及复印件;5.学生预防接种卡及复印件;6.幼儿毕业证。
1.学生父母有住宅并取得住宅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父母有住宅已入住,但尚未取得住宅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水电气缴费证明或契税发票等有效证件。3.城区户籍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居住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4.学生户口在城区,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且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出生入户时与父亲(母亲)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三代同住至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可作为登记入学依据,但需提供学生父母城区无房证明。5.属直系亲属共有住宅的,主产权持有人子女可以在学区内登记入学。6.拆迁户、集体户(住集体宿舍)原则上按原居住地为登记入学依据,也可以按现居住地为登记入学依据,但需提供拆迁证明或原(现)居住地有效证件。7.长期租住保障房的,到保障房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8.房产证上明确购买的公寓为“住宅式公寓”,其房产可视为“住宅房”。9.学生父母购买“服务型公寓”或“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并实际居住,如果是城区唯一住房,并提供房产证和父母城区无房证明,经学校上门核实,确实实际居住的,可作为现居住地登记。10.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主城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池政〔2017〕78号)文件规定,在有效期内购房人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房产证;(2)户口迁入证明(至少有一名监护人与孩子户口在商品房所在社区)。 11.符合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绿卡持有人及引进培养的创新人才等子女的入学,需由个人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协调后,带相关证件到学校登记入学。 12.学校在学位有余的情况下,可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具体条件见《2020年贵池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三)招生时间、地点及步骤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5日~17日; 2.登记地点:贵池区实验小学本部(月亮湖小学片区的学生在月亮湖小学登记); 3.登记流程: ①咨询室:取号,填表; ②登记室:核实证件及复印件,登记; 4.学校调查摸底时间:2020年8月19日~24日; 5.片内补登时间:2020年8月25日; 6.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20年8月27日; 7.开学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进校前扫码、测温、戴口罩,自觉排好队。 2.登记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3.每半天发80个号,请家长合理安排好时间,做到不聚集。 4.准备好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5.8月27日,家长带户口本到实小本部领取《入学通知书》。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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