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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动车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近年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围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盯紧抓重点机动车源头监管工作,联合推动运输企业及机动车所有人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每月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电话督办、上门督促、媒体宣传等方式,不断推进达到检验、报废期限的机动车按期检验、报废,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但是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市依然尚存600余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面包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风险。同时,应检验而未检验机动车、应报废而未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管理人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进行布控拦截,并依法作出处理;对逾期未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依法作出处罚,并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针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面包车隐患情况,在此,作如下通告: 一、公安交管部门敦促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面包车所有人、管理人10月30日前办结机动车检验或报废业务。机动车检验业务可直接到全市各社会化机动车检测站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可直接到池州市玉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电话:0566-2122454)办理。 二、公安交管部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行动中,对发现通告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面包车,可通过拨打2220795、池州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留言、池州交警官方抖音私信、池州人网“交警面对面”等方式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 三、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杜绝驾驶隐患机动车上路,按规定检验、报废机动车,拒绝乘坐车况不良、未经检验或达报废标准的面包车,拒绝乘坐超员的机动车,守法文明参与交通。 四、已按规定检验、报废面包车的所有人、驾驶人、管理人,请忽略有关敦促提示。 特此通告。
池州市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面包车车号一览表(截至2020年9月30日)
来源:池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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