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5219
- 金币
- 个
- 银元
- 枚
- 铜板
- 个
- 回帖
- 0
- 精华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4-7-30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听众
- 收听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如果你认为喝完酒后骑车回家就不算是酒驾,那么,你就太天真了。近期,我市发生了两起摩托车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不仅自己受伤,等待他们的还有法律的严惩。
9月29日晚上8点,在池州市区翠微东路水深缘洗浴中心门口,驾驶人王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南门转盘往大润发方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到水深缘门口时,将正站在非机动车道等候出租车的汪某撞倒。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发现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某喝了酒,便将其带往医院检测。血检结果为291.2㎎/100ml,属醉酒驾驶,同时王某某还存在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机动车等多个交通违法行为。其中,王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池州警方刑事立案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10月3日晚上10点50分许,在秋浦西路工商银行门口(电信大楼旁),李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秋浦西路由西向东行驶到工商银行门口时撞到机非隔离护栏,其本人受伤,路人帮其拨打了120电话并报警。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当时驾驶人李某某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在医院民警在对驾驶人询问过程中,醉酒的李某某称自己是被人撞伤。民警通过对事故现场目击者了解和调取监控的调查,证实李某某是自己撞上隔离护栏,系单方交通事故。经抽血检测,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6.5㎎/100ml,目前警方对其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据了解,这起交通事故中李某某还存在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的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池州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更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