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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储何春

[交流互动] 撞到人负责精心照顾后又被家属索要赔偿,咋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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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3: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我发给你
Dingtalk_2020120313471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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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6:1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你在池州人网发帖言及关于你4.2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处理过程发生的不愉快不理解,我们己关注,并愿帮助提供以下解答供参考。
    一、关于事故事实。4月22日10时,你驾驶电动车沿秋浦西路向西行驶,行至二院附近道口上坡路面时,你车向后滑行,碰倒行人曹某,致其腰1压缩性骨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你负事故全责。你对事故责任及损伤无疑义,并在事故后积极参与救治、陪护、协商处理,表现了一个市民应有的文明素质,值得肯定。
    二、关于骨折后骨水泥填充手术。曹某事故受伤后经市二院检查诊断腰1压缩性骨折,已行微创手术骨水泥填充,即经皮椎体成形术。临床手术,应符合有关诊疗规范要求,达到手术指征才可手术治疗。你怀疑曹某是否需要手术,你可向该医院有关科室或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咨询了解。
    三、关于伤残等级鉴定。曹某就其损伤委托申请某鉴定机构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书,对伤残等级及三期期限进行了评定。你怀疑该鉴定意见是否合理,可向该鉴定机构或市司法局咨询了解等。你也可以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规定申请重新鉴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网上可公开搜寻,你可自行阅读学习对照评判。
     四、关于仲裁和诉讼。为顺应群众新期盼,快速多元化解矛盾,市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先后积极引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仲裁调解直属工作站、贵池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办公地点均位于事故处理大队办公楼二楼。仲裁调解直属工作站隶属市仲裁委。仲裁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即自愿申请仲裁、自愿协商一致。仲裁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诉讼解决。
    感谢您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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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6:3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受伤者家属不给任何资料,导致我无法了解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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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6: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汽车小心,还有电瓶车也可以买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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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6:4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储何春 发表于 2020-12-2 14:11
希望广大网民给点建议,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又不懂法律,实在没办法了。
...

对骨折损伤是否陈旧,可通过磁共振检判断鉴别,若伤后有磁共振检查,可查看磁共振片、磁共振检查报告,必要时可到影像科室查看磁共振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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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6:5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储何春 发表于 2020-12-2 14:25
这样有用吗,感觉自己本命年太不顺了。感谢你给的意见。

若损伤属实,建议协商调解,互谅互让解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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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伤残等级,在这跟着瞎起哄,甚至看到有人辱骂!

十级属于最低等级, 一级才是最高等级 。。伤残伤残,是“伤”+“残”两个字,司法鉴定,不是一说伤残就是残废。
很多人也不了解实际情况,看一面之词,评论得有失偏颇!

法治社会, 这些东西都有标准,也都有法规,按程序正常处理,能调节就调解,调解不了就司法程序,很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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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7:0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电动车撞倒了人,想赔钱少点,只能双方协商,你态度还要好。她家属弄了伤情鉴定,你几乎没赢的可能,要是对方还有点照顾你家庭可能会要少一点,你发到人网,他家人看到还以为是他们不讲理。估计不会少要,要是在医院待个三五月,你花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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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7:1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储何春 发表于 2020-12-3 16:34
我不是家属到医院也调不到任何信息资料,你说是不是。

就算给了你伤情资料有用?在医院待个三五月,不还是你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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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7:3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说让伤者出院的,也许你不知道做这个手术医生说几个小时就可以下地,百度可以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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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7:3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那天到仲裁那听说电瓶车也可以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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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7:3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说好解决,态度好一点,诚恳一点。你发到人网,事实还是事实。你把人撞骨折了 ,赔偿理所当然,想少赔一点,可以理解。但你这样做,出发点就不对,实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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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7:4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吧,我实在是没办法才这样做,我想听广大人民群众的说法吗,这种交通事故基本每天都有发生,所以才咨询哦,我一个人没有商量的人,问身边的朋友也许都会站在我的立场讲话,广大人民群众我都不认识,肯定会站在中间立场讲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我也没有说伤者是谁,她女儿,儿子,的名字,具体单位都没有说,发的资料都打了马赛克。你说是吧。只想大家给点意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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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20:5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储何春 发表于 2020-12-2 20:07
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如果真的十级伤残到哪鉴定都不会,也许就家属心虚吧

...

池州市平均工资一年有这么多吗,这伤残赔偿搞的跟死亡赔偿金还要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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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21:4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懂这些。家属给我的赔偿清单。到事故大队仲裁那我就说补偿阿姨相应的营养费,可伤者女儿说让步到5万5就是最低,从5.1号到现在阿姨本人我都没见到过,我也不知道是阿姨本人的意思,还是儿女的意思。要求我赔偿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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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02:0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凡事要讲良心,换位思考,差不多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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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02:2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danma 发表于 2020-12-3 09:45
撞到人就撞到人,事故鉴定做了就按事故鉴定来,金额多少双方协商也有据可循。我看你这帖子倒是要带节奏啊, ...

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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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02:3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钻 发表于 2020-12-3 10:32
撞了人就要负责任,耍无赖,装可怜,博同情,不赔偿,你就正义了......

赔偿也有个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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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06:4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好人不能做,该怎么定责就怎么定责,开小车也是,不能看人家可怜就自己走保险全责,责任一定要划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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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储何春 发表于 2020-12-2 21:40
这就伤者女儿给我的赔偿清单。

首先事故责任已经定性是全责,而且已经过了行政复议的时间期限。目前对责任的争议没有必要了。那么用于治疗伤者所产生的医院相关费用自然是全责方承担。保守治疗手术治疗都是正常的治疗方法,纠结这个也没用。有两个关键问题,1.从赔偿清单来看第5项误工费18504有争议,伤者54年出生,现66岁,我国公民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有固定收入的单位退休人员是没有误工费赔偿的;伤者如果是无固定收入人员,赔偿误工费也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看伤者实际情况是哪种。2. 伤残鉴定为十级,不认可有异议是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这是你的权利,如果重新鉴定达不到十级标准,那么伤残赔偿金52556和精神抚慰金5000都没有。事发后积极处理的态度是不错的,毕竟是意外而非故意,建议在司法部门主持下好好协商,是可以解决的。另外骑电动车去买份保险,费用也才两百块左右,保额有11万左右,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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