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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民警张某龙在办案时,在一家酒店内,多次强奸一名被询问女子,二审获刑四年半。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张某龙,1988年出生,案发时,系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民警。
事情发生在2019年10月17日,当日,凌晨1时许,李倩倩(化名)与两名朋友在合肥市庐阳区一家酒店房间内吃饭、喝酒、聊天。
喝了七八两酒后的张某龙,因核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带领两名辅警,来到该酒店。
张某龙指示酒店工作人员,刷卡进入了该房间,对李倩倩等三人现场询问。
随后,张某龙电话通知辅警童某、邹某,到房间内协助询问,并安排两名辅警将另外二人带至房间外过道进行看管,张某龙在房间内对李倩倩进行单独询问。
李倩倩事后回忆,张某龙当时嘴里全是酒气,大声呼气,不停抽烟。
当日凌晨3时许,张某龙又安排辅警童某、邹某二人将李倩倩的两名朋友带回双岗派出所,而其本人继续留在房间内对李倩倩进行单独询问。
李倩倩称当时张某龙让其去反锁房门,其不愿意,就被张某龙打了一巴掌。门锁好后,张某龙开始侵犯李倩倩,李倩倩开始反抗,却被掐手、打脸、拉拽、言语威胁等。
据李倩倩事后陈述,当晚至凌晨5点多,其被张某龙分别在浴室、床上强奸了三次。(Via.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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