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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鞍山市教体局发布公告,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查证属实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了整治师德师风的10条红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记者在深入了解中获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频出硬招,大快人心。
公开举报电话签订师德师风责任状
此次最严整风令的第一个阶段是学习动员阶段。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专题学习与研讨学习相结合,加强对在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施典型案例教育。搜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公开“师德承诺”活动。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幼儿园)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书内容以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公开,在承诺中要公开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幼儿园)的举报电话。
各学校(幼儿园)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学校(幼儿园)与教师层层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严格责任追究。
各校须自查自纠列出清单核销管理
学习动员阶段后为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对学校(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汇总。从县(市)区、学校(幼儿园)和教师三个层面全面进行自纠活动。通过完善市、县(市)区、学校(幼儿园)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汇总群众投诉信访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风险廉政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核销管理,做到边查边改,对账消号。
违规老师小心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
第三阶段是督查整改。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建整治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检查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内外违规“线上线下”有偿补课和收受红包等行为。
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查证属实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撤销教师资格、降低岗位等级、停发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记过、警告、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地、各学校(幼儿园)在2021年4月份,须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各环节各方面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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