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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物业管理公司,谁给它的权力“牛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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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00:5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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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发展,城市化的加快进程。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矛盾,成为市民关注焦点。业主大多是弱势群体,交了物业费,然而共设施维护等得不到保障,业主势单力薄,“投诉无门”或激化引起社会矛盾。
  小区住房物业管理公司是上世纪从香港传过来的,房地产开发建成后,后继管理产业。然而到了大陆就成为转包,层层剥皮。
  收钱有人,服务没门都说特别差,不作为一种“四不像”的怪物。老百姓都比较恨之入骨,有的称是社会毒瘤。
  小区业主交了物业费,物业就要维护管理,小区内公共设施和小区治安责任。这是国务院明确规定的。但是在实际出现问题时,业主非常无奈无助,人孤力薄或投诉无门。
  这个住房物业管理公司,不属于政府行政部门,但是能“撼动”它部门可不是一般的部门哟!它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部门能管它?
    物业公司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的职责来分,物业公司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管理。
  还有一项硬“指标”管它的必须是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单位。
  建议去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监管局反应,不知道池州有没有这些行政单位。如果没有直接市长热线和新闻媒体曝光,这是通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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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08:2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的物业已成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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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08:5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到治理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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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10:0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没有管物业公司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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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7 11:0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费解费解!
这个贴明明发在《池州民生》板块咋就贬到《七嘴八舌》了。是涉及政治还是……触及人网规则底线?
恭候人网管理回音、赐教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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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16:5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属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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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20:5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的物业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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