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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园区分局: 根据《市纪委制约营商环境作风顽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集中整治中介机构乱收费问题,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涉企中介服务机构底数,掌握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加强涉企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力度,规范涉企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涉企中介服务规范化水平,创新涉企中介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减轻企业费用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等)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三、整治对象及重点 重点整治从事环评、安评、职业卫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重点规范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辅导员”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整治中介机构收费是今年我局正在开展的“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之一,此次专项整治时间短、任务重,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整治中介机构收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争取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形成整治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开展检查,指导涉企中介机构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促进市场中介机构合理收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涉企中介服务行为的意义和目的,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密切关注舆情,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应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内容要有治理成效、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 来源: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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