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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管理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便利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继承,及时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账户资金提取支付给其家属,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决定简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含1万元)的已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申请人仍按目前的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对于账户余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且无经公证的法律继承文书的已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简化其提取手续,提取申请人在办理销户提取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职工的配偶、子女或父母;
(二)提取申请人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缴存职工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5、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6、账户余额不到1万元但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需另附缴存单位介绍公函。
三、对于账户余额且结息金额为零的已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销户处理。
附件:承诺书参考样本(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2021年4月17日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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