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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5月29日上午,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在刑警大队举行周某某等人“套路贷”诈骗案退赃大会,公开为26名受害群众退回被骗赃款100余万元。
据了解,2018年6月份,被害人刘某到贵池区刑警大队报案称其被周某某等人利用网贷平台“套路贷”诈骗。案发后,市局、分局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进行侦办,历经近半年时间的缜密侦查梳理,查明周某某等人通过网络放贷实施“套路贷”诈骗的作案模式及相关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期间,先后将周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
办案民警崔北文告诉记者:“我们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被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套路贷’诈骗的被害人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多数被害人不堪周某某等人催讨债务的滋扰,外出躲债,且在网贷平台所留的联系方式已不再使用,一时难以找到相关被害人核实印证周某某等人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为能将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最大程度地打击犯罪行为,我们跨越八省20多个市县,历时半年多时间,最终核实到26名被害人的被诈骗事实,成功核实印证了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放贷实施‘套路贷’诈骗的犯罪事实,为该案的移送起诉、审理判决收集固定了扎实的证据链。”近日,周某某等人实施网络“套路贷”诈骗案,经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涉案的周某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2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此后,贵池公安办案民警并未就案办案、一破了之,而是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第一时间加大力度追查赃款去向,及时冻结涉案嫌疑人银行存款60余万元,同时积极与涉案嫌疑人家属沟通,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规劝涉案嫌疑人家属退赔被害人损失。经工作,在案件起诉、审判阶段,涉案嫌疑人家属又相继退赃40万余元。共计为被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退赃大会现场,民警将退回的100余万现金逐一发放到26名受害人手中。看着被骗钱款又重新回到自己的手中,受害群众十分激动,纷纷献上锦旗表达对公安民警的感激之情。来自山东青岛的受害人尚先生收到退款18.27万元,他激动地说道:“我是替我女儿过来领钱的,三年前为了给她还贷,我把房子都卖了,找亲戚也借了个遍,没想到还能追回部分钱款,挽回一定损失,真是太感谢了。”
下一步,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继续强化“破大案与破小案并重、破案与追赃挽损并重”的理念,持续加强破案攻坚,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深地挖积案,更好地控发案,用破案的实际成效向人民报告,用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来源:池州人综合 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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