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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物业,除了一城富人,又或权力集中处之外,怕没几个人会报以微笑!
日常的清洁,尚且时有时无,遑论外墙检查、噪音管理、人车安防?一两个百无聊赖的老朽,深夜枯坐,长日半醒,不知是要唱这“空城计”,还是要演那“审蒋干”;
问题若仅于此,倒也无足轻重:法条规定了业委会有组织、罢免物业管理的权限资格;然而,首先筹委会实施起来,社区两级首先安放两名所谓引导人员,其余3-5人方为业主,已占去30%投票份额,且不论众人纷杂,已难统一,值此左右分化,更加艰难;就仅一点已说明此举目的毫不纯良:若社区有能力,有意愿解决纷争,业主何必劳师动众,辛苦筹建业委会?
事实上,各地业委会多数不仅没有帮助业主安居乐业,相反,沦为物业与社区权力相互勾结,又多一层对业主权力的桎梏,又多一屏冠冕堂皇的牌坊;
中式治理:以儒为纲,以道为用,以法为名,以佛为形;道倡无为而治,所谓无为,非无所作为,亦为无所不为,恰是发挥世间万物自净自洁自生之力,灭纷争于萌芽,夺野火以初发!
这些微的治理权,为何还是要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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