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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当街拦堵老人商贩,直接将其拎起摔翻在地。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只是想卖点自己种的蔬菜维持生计,为何却要遭到城管如此野蛮的对待?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难道只是一纸空谈?
凌晨五点,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街道,老人正在临近小区门口的街道卖点蔬菜,看到城管后老人第一时间收拾东西要离开,但城管却不依不饶,强行夺走了老人手上的称,老人跟在后面多次跪地索要秤杆,都被城管将其甩在地上,甚至直接将秤杆掰断往身后丢的老远,本来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了,但接下来惊心动魄的一幕却发生了,老人为了要回自己的物品,紧跟着城管,没想到此时城管竟将老人拎起来,直接用力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老人则在地上痛苦的挣扎。
2021年9月15日早上6点10分许,南通市开发区小海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报警人称其母亲在卖农产品时被城管殴打,接警后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已查明,违法行为人吴某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透过视频,我们看到老人被重重摔在了地上,痛苦挣扎的样子很无助,也让人特别难过。试问这位城管难道没有父母吗,你也有父母,如果你看到的是别人殴打你的父母,你心有何感?这些年,各级政府都一再强调,暴力执法不是执法,某些人总以为披着执法的外衣就能心安理得的实施暴力活动,肆意妄为,这是典型的违法犯罪。且不说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其同样代表了职能部门的权威,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着居民的生产生活。城管人员在知法和执法的前提下依然违法乱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必须得到严惩。
而且就此事抛开暴力行为不说,仅城管的执法行为就极其的不合理,老人为了生计摆摊卖菜而已,即使有所谓的占道经营,但老人已经有主动离开的行为,城管却依然不依不饶的抢夺老人的杆秤,这种充满暴力倾向的执法,实在让人不明白,从人情世故的角度来看,老人只是卖掉自家吃不完的菜维持生计,贴补家用,谈不上违法犯罪,有必要要用如此手段对待老人吗?
谁家没有老人,谁又不会老,一个毫无人文关怀的举动,就像一根暗藏的毒针深深刺痛着我们。城市需要整洁的环境,但城市更需要有温情温暖人心,我们也见过很多其他地区的城管,在查处老人占道经营时会引导老人前往菜市场,帮忙销售蔬菜,这么好的阳光执法,难道就不应该被学习吗?
此次案件,城管的行为已经明显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老人一把拎起重重的摔在地上,既是主观意识的伤害行为也存在客观的伤害行为,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则需要看老人的伤情鉴定情况,如果老人因此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城管则必然难逃故意伤害罪,如果老人构成轻微伤,即使城管不构成犯罪,但也必然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60岁以上的老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城市管理靠的不是拳头,更不是拳打脚踢的暴力执法。暴力执法不是执法,文明执法始终是法治的核心,柔性执法也是一种执法,变管理为服务,在充满人情味的环境下解决问题。这次事件更应该给某些执法人员看看,举一反三,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像目前的城管协管员往往很多地区入职门槛较低、工资待遇较低、能力要求较低、职业认同较低,与基层治理日益提升的高要求不匹配,迫切的社会需求与偏低的个人素质,在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领域更容易变成矛盾焦点。“出了事都是临时工干的” 也折射出地方政府在基层治理中服务外包的泛滥。某些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简单地将治理事务外包,出现了有矛盾就急忙“甩锅”的现象。
组织考试,择优录用,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提升整体人员素质,才是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
关于城管的负面新闻已经很多了,关于城管的机构改革也该适时启动了。
在全国开展一次城管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很有必要,那些德不配位的管理者早该清除出队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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