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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17人提起公诉。据悉,这是一起组织分工明确、涉案人员众多的涉“两卡”跨省犯罪团伙案件。 2021年6月,陈某某、李某某等3人根据上线的安排,广泛招揽“卡农”,形成10余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先后在池州市和江西省新余市实施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行为。收到相关线索后,公安机关经过摸排布控,成功抓获了该犯罪团伙成员,后移送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发现,本案存在涉案人数多、团伙分工复杂、被害人数庞大以及供述不稳定、客观证据少、电子数据繁杂等特点,在案件定性和各名犯罪嫌疑人的责任认定、犯罪数额认定等方面存在不小难度。为把该案办成铁案,该院领导带头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干警抽丝剥茧、化繁为简,从团伙的形成、发展和管理等视角分析认定各被告人的角色、作用和地位,从被诈骗资金关联性确定各涉案账户转移的赃款数额,从违法的主观认知程度以及转移赃款的具体行为锁定案件的定性。 起诉书指控,陈某某等17人明知系违法犯罪资金,仍然招揽组织人员或通过提供银行卡、电话卡、微信等通信、支付工具方式,协助转移电信诈骗赃款共计530余万元,涉案犯罪银行卡101张、手机17部,已查实遭电信诈骗被害人99人。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17名被告人均认罪服法,其中13名被告人自愿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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