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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养老领域典型案例-2
某养老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介绍:打个咨询电话,两位年轻销售人员立马开车前来,将自己接到成都市郫都区某养老院实地考察,临走时还送上小礼物……面对这样的“热情”,60多岁的吴女士难以招架,当场就交了“定金”,随后签合同付款,一步步陷入对方的圈套。此案中,和吴女士一样被骗的老人多达数百人。
公益提醒:采用送纪念品、组织免费旅游等小恩小惠蒙蔽老人,仅仅是骗子们的第一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手段,包括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犯罪;以投资、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犯罪;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犯罪。
犯罪过程中,不法分子把自己包装成合法机构,虚假宣传造势,聘请所谓的专家、明星站台,迷惑群众,欺骗性极强。例如,承诺还本付息是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不法分子为规避监管,在合同表述中以“福利金”“床位补贴券”等字眼代替利息;老年人参观的是一家养老院,具备民政部门认可的资质,但最后与老年人签订合同的却是另外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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