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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促进全市月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卷等问题的通知》以及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二、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其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到位。 三、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节令商品和服务。鼓励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要登记交易信息并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四、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五、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六、酒店、餐厅等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七、通过电商平台从事月饼销售的经营者,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 八、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九、自觉抵制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对不符合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以及在食品安全、价格、广告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移送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处理。 各经营主体应高度重视,全面自查自纠存在的过度包装、不规范价格行为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