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人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搜索
查看: 12921|回复: 13

[房产讨论] 儿子继承父亲房产继母要求居住权获支持,怎么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9-2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你们怎么看这个判决?

柯某是老李的晚年再婚伴侣,老李曾留下遗嘱表示房子由儿子小李继承,但妻子柯某享有其中一间房间的居住权。老李去世后,小李将柯某赶出家门。无奈之下,柯某只好与继子打起了官司。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自民法典实施以来该省首例遗嘱设立居住权纠纷案件,判决认定了柯某的居住权。二审维持原判。

老李有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生育了儿子小李。2004年买了一所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第二段婚姻只维持了一年。柯某是老李的第三任妻子,2012年结婚,相守到老李去世。2015年,老李立下遗嘱并办理公证。2017年老李将房子提前过户给了小李,但老两口仍然照常居住在内。然而,2021年1月老李一去世,小李就以所有权人的身份更换了门锁,要求柯某限期搬离。柯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保障其对房屋的居住权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作为被告的小李提出了诸多反驳,房子购买于父亲与第二任妻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擅自设立居住权的遗嘱是无效的;父亲于2017年就将房屋卖给了自己,说明已经不打算让柯某继续居住,原来的遗嘱不必再履行;自己现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柯某没有登记居住权就是没有设立,自己也不同意继续为柯某登记设立居住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老李的第二任妻子表示,二人离婚时已明确没有其他财产争议,自己和房子没有瓜葛。因此,离婚后老李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房产。关于房产过户的具体情况,法庭也进行了核实,父子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且小李没有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凭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李的遗嘱自其去世开始产生效力,此时民法典已经开始实施,并增设了居住权制度,老李的遗嘱符合设立居住权的法定要件,不需要在登记之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老李将房产提前过户给儿子,从客观结果上看与遗嘱安排并不矛盾,过户之后老李并未撤销遗嘱,且主动向民警要求协调解决柯某居住问题,其未改变安置柯某居住的意思表示。小李在获得房产所有权的同时,应当尊重老李的意愿及柯某享有的居住权益。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了柯某的居住权,并要求小李配合柯某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一审判决后,小李不服,提起上诉。该案经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

居住权既可订合同也可遗嘱设立

民法典实施之后,居住权被明确为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需要。群众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向世人公示权益的归属,具有很强的保障效力。如果此前没有登记居住权,在民法典实施之后具备登记条件时,要及时登记正式设立,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六十八条虽然规定居住权主要依据合同取得,并且在登记之时才算正式设立;但第三百七十一条还规定了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并且根据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遗嘱取得居住权的,居住权自遗嘱生效时即告设立,继承人继承取得房产不影响设立在先的居住权继续存在。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0 10:1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在给再婚的家庭提个醒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0 10:5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头厉害了,居然结了三次婚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0 13:1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母只是在里面住而已,为什么要赶人家走。生怕人家赖上房子了吧?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2-9-20 13:5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0 15:1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ecareful 发表于 2022-9-20 13:53
继母有居住权的话是无法交易的,房子是小李的,但是继母不搬走,房子是不可能买卖的 ...

如果仅是希望交易,大可以一次性补偿租金或另行协商签约安置来达成。父死而逐母,真人头畜类!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2-9-20 15:3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0 15:5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ecareful 发表于 2022-9-20 15:38
继母来说只是法律上的亲缘关系,假设继母尖酸刻薄,这种做法也因人而异 ...

受遗于父,则父之从妻必须一并受之,受其利而避其害,君子所耻。其后母如何且不必论,小李之非已是定论!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0 21:5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遗嘱里没有设立居住权,所以。。。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1 06:3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长里短,扯毛线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1 06:5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次婚姻,看小李就知道老李不是啥好人。
柯某没功劳也有苦劳啊。太绝情绝义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1 09:3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伺候了老父亲那么久,父亲一走,儿子就把她赶走,何必伺候?如果是自己亲妈,儿子就不会这样!女人再婚,要房子,别人说你现实,不要房子!老了,迟早被孩子赶走!女人等于白付出了自己!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1 19: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苦后甜 发表于 2022-9-21 09:37
伺候了老父亲那么久,父亲一走,儿子就把她赶走,何必伺候?如果是自己亲妈,儿子就不会这样!女人再婚,要 ...

要房子也要看情况,如果是按揭的,老头子走了就要还按揭,即便要卖掉,也要有钱付尾款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2-9-22 09:4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蚍蜉撼树 发表于 2022-9-20 15:55
受遗于父,则父之从妻必须一并受之,受其利而避其害,君子所耻。其后母如何且不必论,小李之非已是定论! ...

有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投诉删帖|池州人网 ( 皖B2-20190096 )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66-3396977

GMT+8, 2024-5-17 16: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