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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sh

看完流浪猫狗贴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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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0 00:4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hopin 发表于 2022-11-9 22:48
那些被偷被抢被打被骂的人自然有偷、抢、打、骂的人来赔偿,你流浪狗找谁赔? ...

能懂吗?你要改变的不是狗,是人,别做治标不治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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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0 00:4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ANARKAND 发表于 2022-11-9 17:28
那可不要了爱狗人士的亲命了?在他们眼里,狗权凌驾于人权。

不是的,狗权凌驾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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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7:0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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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2 02:4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hopin 发表于 2022-11-10 17:02
池州养犬条例第20条,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其他地方都有类似的条例,比如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遗弃犬只 ...

你觉得这就够了?哪个来判定这只狗是谁的?所有流浪狗都是查不到芯片,就算他们是品种狗。逻辑上需要提升养狗人的条件和门槛,懂不懂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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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2 16:3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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