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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积极响应《关于印发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池建质函〔2022〕620号)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市大气办及我局多次扬尘防治检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池州经开区流坡村新洲金安安置房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科源新材料一期(室外附属)项目和忠德环保节能型建材(室外附属)项目等三个项目在市大气办扬尘检查中被多次通报,且经我局多次复查仍整改不到位,现场仍存在部分裸土覆盖不到位、积尘较厚、车过起尘严重等问题。 二、处理意见 1、对池州经开区流坡村新洲金安安置房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科源新材料一期(室外附属)项目和忠德环保节能型建材(室外附属)项目建设单位池州市经盛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科源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安徽忠德输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迈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 2、对以上项目施工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录入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予以相应扣分,期限为6个月(记录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三、有关要求 园区各在建项目要按照《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我局将持续对各项目扬尘防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进展滞后、屡查屡犯的项目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惩戒,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移送执法机关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开发区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