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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你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4月29日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规范电动三、四轮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内容如下:一、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需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二、电动三、四轮车主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自查:符合标准,有机动车销售发票和合格证的应及时到车管所注册登记;无机动车销售发票和合格证的需向销售商家索要后办理注册登记。三、销售商家无法提供发票和合格证的,电动三、四轮车主可要求商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老旧电动三、四轮车和合格证等材料过期不能注册登记的车辆,车主应尽快淘汰更新。五、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无法注册登记的车辆,否则车辆将无法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将面临被处罚、车辆被查扣等法律后果。
综上,若属于电动三轮摩托车,应办理摩托车车牌,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证。上牌需提供合格证、机动车发票、交强险、身份证(非池州市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及车辆。详情咨询电话:0566-2041969/0566-12123。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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