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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池州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18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池州市中医医院(http://www.chzzyyy.com/)等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 “25周岁以下”为“1997年5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有加试的,以加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池州市中医医院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成绩或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或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312550(市中医医院) 考务电话:0566-3214808(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31603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中医医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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