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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肉时,你是否注意过头顶的灯,在灯光下,鲜肉色泽亮丽,又红又亮的,回家一看却发现肉色发白,这些都是“生鲜灯”的“功劳”。今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起到“美颜”作用的“生鲜灯”全面禁用。前期,市场监管局已开展行动,通过发布《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全面禁用“生鲜灯”告诫书》、张贴海报、上门宣传等形式督促全市各农贸农批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场所规范灯光照射行为。那么,商户们的灯都更换好了吗?让我们跟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起去检查一下吧!
今天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对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场所及经营主体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在大润发超市生鲜区域,原先红亮的“生鲜灯”已经拆除,更换成了普通照明灯具,整个区域显得十分亮堂,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直观肉类品质。市民郭先生说道:“颜色真实了就很好,方便我们挑选。如果是红光的话,挑肉就不知道哪块是新鲜的,哪块不新鲜,因为颜色看起来都一样。”
随后,检查组依次前往了市区内三个农贸市场,大部分肉类摊位已经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摊主表示,虽然猪肉颜色确实没有“美颜”时新鲜诱人,但不影响日常销售。“昨天就换了,不能用就不用了,哪里还会用。区别还是有的,现在的灯照得肉雪白,以前的灯照得肉很鲜艳。”猪肉摊主表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也发现个别商户仍存在使用“生鲜灯”或者在自然光灯外加套红色塑料袋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违法性。据了解,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若警告后,仍拒不改正的,市市场监管局可对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今天,执法人员共检查农贸市场经营户105家、超市14家、生鲜门店49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持续督促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规范使用照明设施,营造更安心、透明的购物环境。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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