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人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搜索
查看: 7553|回复: 27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15 16:0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2023年,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实践,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优化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查处重点领域违法案件28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侦办28件,现公布“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



一、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标注虚假内容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12月4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标注虚假内容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239.10元、并处罚款7.95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9月21日报告的案件线索,标称由当事人委托安庆市某公司生产的糕点食品经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不合格食品,但核查发现安庆市某公司实际未生产上述糕点食品。经查,安庆市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22年3月19日到期后未延续,不再从事食品生产。当事人自2023年4月起,先后从武汉、巢湖、武夷山、庐山等地的食品企业采购仅内包装且无标签的糕点食品,在池州市贵池区自行再包装或加贴标签、喷印生产日期,标签标注当事人为委托方,安庆市某公司为生产方,同时标注安庆市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地址等信息,实际均为虚假内容,产品销往池州市当地超市。已查明标注虚假内容及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糕点食品货值金额32304.3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池州市某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案

2023年11月14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池州市某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复合硅酸盐水泥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2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生产的复合硅酸盐水泥经初检不合格。2023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经复检,当事人生产的复合硅酸盐水泥产品氯离子检验结果为0.07%,技术要求≤0.06%,不合格项目检测数据与标准指标差距为16.7%,不符合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涉案不合格水泥产品货值14400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池州市某农资连锁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3年11月1日,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池州市某农资连锁店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9日,有消费者投诉称当事人在某网购平台上销售的吡蚜•噻虫胺农药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农资零售业务,在线上平台销售的吡蚜•噻虫胺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180080),标题栏标注“老院长特拿30%吡蚜•噻虫胺防治水稻稻飞虱,棉花白粉虱”字样。《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经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上述农药产品使用范围只有水稻,防治对象只有稻飞虱。但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使用范围包括防治棉花白粉虱,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四、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至县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2023年10月19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至县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1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在东至县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气瓶充装安全检查时,发现有2只已完成充装的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钢瓶。经查,上述2只液化石油气钢瓶是由当事人通过套用本站角阀芯片后进行充装。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8.4充装单位和人员基本要求(5)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之规定,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五、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至县某家电维修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2023年10月13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至县某家电维修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3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元、罚款人民币3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9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项目不符GB16410-2020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家用燃气灶具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且不能提供合法购进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违法案件线索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六、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至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2023年8月18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至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16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5月15日晚在当事人处就餐时发现松花皮蛋食品中有蛆虫。经调查,并查看现场视频证据及监控录像,证实投诉人不具备携带并投放异物的条件。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加工食品时操作不规范,存在专间未封闭、人员工具未清洁消毒、半成品长时间暴露等问题,且当事人在消费者投诉后立即销毁相关食品,阻碍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七、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2023年6月19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徽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2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已办理停用手续的4台电梯的其中1台处于通电状态且正在使用。该电梯轿厢内的使用标志显示检验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下次检验日期为2022年6月,当事人无法提供其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经查,2022年5月9日,当事人对其登记使用的4台电梯办理了停用手续。2023年2月,当事人未申报启用和进行检验,擅自使用其中1台电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八、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青阳县某商行发布虚假广告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字体案

2023年6月12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青阳县某商行发布虚假广告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字体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9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某餐饮单位时发现其经营的图片原浆精酿啤酒产品商标内容和广告宣传涉嫌违法,随即立案调查。经查,上述原浆精酿啤酒是从当事人处采购。当事人实际持有图片商标,2018年2月起,当事人委托黄山市某公司代加工生产原浆精酿啤酒,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片字样的包装箱及食品标签,产品包装上广告宣传“源自安徽九华山工艺精制”内容,且上述原浆精酿啤酒的食品标签未标注委托单位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池州市场监管


640.jpg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16:3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打击,坚持不懈!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17:3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几个案例,反正大家也不知道。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18:3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任重而道远啊!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19:2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拳 出击。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21:0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支持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21:4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嘛要用某代替??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21: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点赞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5 23:5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6 05:4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6 06:4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点赞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6 08:2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家以某作代替
如此公布无实义
除了查处收罚款
曝光没有威慑力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6 09:1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违法行为要长期持续打击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6 10:0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发表于 2023-12-16 10:1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第一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上人网 知池州 欢迎关注触摸池州(微信号:chizhouren-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投诉删帖|池州人网 ( 皖B2-20190096 )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66-3396977

GMT+8, 2025-8-17 06: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