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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申请S463南陵至丁桥段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青发改〔2023〕5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道路通行和服务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普通省道网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皖政秘〔2016〕260号)及有关规定,同意S463南陵至丁桥段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305-341700-04-01-711489。
二、项目单位: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青阳县丁桥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起点位于丁桥镇石壁村(老南丁路南陵县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0,线路呈东西走向,在K1+220处(石壁水库)进行改线至K2+000与X033南丁路相交,路线继续向西沿X033南丁路拟合老路,在K5+650进行改线,经丁桥村在K8+360处与规划S461相交,终点位于洛家潭村S103处,路线全长约9.520Km。
五、项目总投资1115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996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7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8万元,预备费92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六、项目支持性文件: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S463南陵至丁桥段公路改造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池自然资规函〔2023〕346号)、青阳县政法委《青阳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青风评〔2023〕34号)、青阳县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告知承诺表》等。
七、在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施工阶段环保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初步设计、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来源: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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