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686
- 金币
- 个
- 银元
- 枚
- 铜板
- 个
- 回帖
- 0
- 精华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9-6-2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听众
- 收听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近年来 穿梭在大街小巷的电动自行车 成为很多家庭通勤 以及快递送货 的必备交通工具 而与此同时 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日益突出 闯红灯、逆向行驶、未配戴头盔 违法载人 …… 为此 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国省道 以及严管路段 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 并予以曝光
曝光一 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6日 违法地点:贵池区晏塘十字路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
曝光二 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6日 违法地点:青阳县杜村乡街道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曝光三 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6日 违法地点:石台县大演乡演新桥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曝光四 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6日 违法地点:贵池区长江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曝光五 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4年5月8日 违法地点:530国道东至县尧渡镇汪街村路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
曝光六 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3日 违法地点:贵池区平天湖路与百牙路交口北向南 违法行为:闯红灯
曝光七 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4年5月4日 违法地点:九华山九华大道通慧桥西路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
池州交警在这里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
1未“够龄”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2骑乘者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3不走机动车道,遵守交通规则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电动车的本质是“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只会是受伤害更重的那一方。
同时,骑行电动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要呈“S形”骑行等等。
4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曝光不是最终目的 池州交警 希望每一位 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转发提醒身边亲友!
转自|池州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