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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知。为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结息工作,结息期间将暂停办理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6月27日-7月1日期间暂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转移业务(含线上业务),6月28日-7月1日受理的提取业务当日不出账,7月2日起恢复受理。全文如下:
关于年度结息和结息期间暂停办理部分业务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十一条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省直分中心将于2024年6月30日进行年度结息,结转的利息将直接记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结息工作,结息期间将暂停办理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2024年6月27日-7月1日期间暂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转移业务(含线上业务),2024年6月28日-7月1日受理的提取业务当日不出账,2024年7月2日起恢复受理。其他业务正常受理。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4年6月5日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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