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738
- 金币
- 个
- 银元
- 枚
- 铜板
- 个
- 回帖
- 0
- 精华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9-6-2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听众
- 收听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人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穿梭在大街小巷的电动自行车 成为很多家庭通勤 以及快递送货 的必备交通工具
而与此同时 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日益突出 为此 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国省道 以及严管路段 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 并予以曝光
曝光一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12日 违法地点:贵池区致远路与七星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二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12日 违法地点:石台县横渡镇香口村部路段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三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7日 违法地点:九华山风景区乔安村部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四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4年7月8日 违法地点:九华山风景区通惠桥西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
曝光五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6日 违法地点:莲花大道与新区环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六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12日 违法地点:青阳县临城北路与九华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七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11日 违法地点:青阳县陵阳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八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11日 违法地点:青阳县陵阳路与富阳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九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11日 违法地点:青阳县蓉城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十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12日 违法地点:贵池区长江南路与湖心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十一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6日 违法地点:贵池区九华妙果黄精基地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十二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贵池区236国道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池州交警在这里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
1未“够龄”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2骑乘者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3不走机动车道,遵守交通规则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电动车的本质是“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只会是受伤害更重的那一方。
同时,骑行电动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要呈“S形”骑行等等。
曝光不是最终目的 池州交警 希望每一位 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转发提醒身边亲友!
转自|池州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