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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池州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
(二)养殖场(户)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流入市场的。
(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活动的。
(四)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只收费不检验”致使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入市场的。
(五)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和病死畜禽,不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病害和不可食用畜禽产品的。
(六)屠宰厂(场)及其他单位、个人对各种肉类产品采取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七)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致使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入市场的。
(八)生产肉类产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九)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
二、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敦促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人员,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或有关职能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邓警官19956678799
举报邮箱:www403.10@qq.com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池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
来源:池州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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