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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眼球 男子竟给自己P罚单?
7月25日 安庆一男子 为吸引关注、增长粉丝 利用P图技术 编造虚假的交通违法处罚单 并发布到某视频平台上
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民警 随即对该视频内容展开调查 锁定了账号注册人江某
江某的行为 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 民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依法对江某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要擦亮双眼,切勿相信、转发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一切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追究!
转自丨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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