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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池州市开始发放汽车消费券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券!
详情如下:
01、汽车消费券
发放对象
在池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门店购买新乘用车(不含营运车辆、二手车)并在池州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参与活动商户
在池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并能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汽车销售企业。
申请规则
1.个人消费者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购买新车并完成上牌后,将下列全部资料一次性送交到池州市汽车行业商会,先申报先得。送交时,需携带原件核验。送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汽车集聚园区广汽埃安4S店二楼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殷俊18856688009,纪倩倩18856696563(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本人在用的手机号码);(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详细名称);(3)新车购车合同复印件(签订时间需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需完整体现购车信息及签订信息)(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开票时间需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销货单位需为池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5)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主页和附页,需在池州市上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发证日期需在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提交的身份证姓名、银行卡持卡人、购车合同买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均需一致,购车合同卖方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需一致。
2.个人消费者需对送交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送交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送交的,均不予补贴。
3.活动期内,每人只能申领补贴一次,一辆新车仅享受一次消费券补贴,可叠加享受汽车销售企业的其它优惠等。
4.活动结束后,经审核、审计,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拨付消费券补贴资金。
0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券
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24日8:00开始, 2024年12月31日截止,先申报先得,时间到期,活动自行终止。
参与活动商户
已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池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名单如下:
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消费券发放时间内,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以旧换新活动要求的新电动自行车(不含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给予消费券补贴300元/辆。
申请规则
1.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资格、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分类标准、旧车和新车以及参与商户发票开具等有关要求按《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皖商流通〔2024〕106号)、《池州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池商发〔2024〕44号)等文件执行。
2.有效期内,每人最多可享受2次消费券补贴,同一新车不得重复补贴。
3.消费券补贴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并可与商家优惠、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按照新车价款扣减商家优惠和300元消费券补贴后的金额按标准进行分类计算)、旧车回收残值等叠加使用。个人消费者按新车价款扣减商家优惠、300元消费券补贴、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和旧车回收残值后的金额支付购车款。
4.参与商户负责收集购车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旧车照片、新车购置发票、付款POS小票、新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审核,编制申请补贴清单(主要包括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旧车车架号、新车车架号、新车发票号码、购车实付金额、消费券补贴金额等信息)。新车购置发票、付款POS小票日期需在本轮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
5.活动结束后,经审核、审计,向参与商户拨付符合条件的消费券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
叶女士:2569716(汽车消费券);卢先生:256970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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