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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三部门联合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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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16:1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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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池州气象消息,未来一周22日前我市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22日夜间有弱降水,21日前气温逐渐回升,周最低气温-3℃左右,山区最低气温-6℃左右,周最高气温19℃左右,周累计降水量0~3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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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醒!未来一周天干温高森林火险等级高危,忌进山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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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池州市林业局、池州市应急管理局、池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致全市人民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详情如下

致全市人民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失去森林的保护,人类将无法生存。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冬至以来,我市天气持续晴好,森林防火等级居高不下,春节将至,返乡上坟祭祀和节日烟花爆竹使用急增,森林火灾一触即发,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始终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1、不准在林地、山上烧马蜂,烧火驱赶蛇、鼠、野兽。2、不准在林地区内乱丢烟头或放孔明灯。3、不准烧荒开垦和炼山造林。4、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和烧木炭。5、不准在林地烧田埂、稻草和杂草。6、不准在野外林区内玩火或烧火取暖。7、不准在林区内狩猎、烧火驱兽和爆破等活动。8、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和野炊活动。9、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10、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烟花,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


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体公民对野外违法用火以及酿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火情火警,请您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时刻注意森林防火,积极争做森林防火宣传员!


最后祝您春节愉快,阖家欢乐!



池州市林业局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池州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7日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池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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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温逐渐回升好,我就怕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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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20:3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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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8 07:0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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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8 08:5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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