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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就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消防安全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就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消防安全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春季学期伊始,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也陆续迎来开课。为切实保障参加校外培训及托管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消防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一、自觉抵制违规机构。选择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时,应查看该类机构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书或办学核准书,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凡是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厂房、仓库等场所的培训机构均是违规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家长朋友自觉抵制。
二、警惕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该类机构应当设置数量足够的安全出口,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原则上不设置集体宿舍,确需设置时,应当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每室居住人数最多不超过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设有厨房的,应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每间培训室、集体宿舍应当配备不少于2个应急手电,及与培训学员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机构内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如果场所内没有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请家长在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和托管时,要留意以上消防安全风险。
三、积极参与风险反馈,携手消除隐患。各位家长在发现该类机构存在上述消防安全风险,或者存在于培训、托管时段,该类机构在内部实施动火动焊作业及在建筑外部动火作业,或者在培训、托管场所内及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可以提醒经营单位完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改正不安全行为,消除风险;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向主管部门反馈或拨打“12345”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督促整改隐患。
四、全面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家长是学生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您时刻紧绷“安全弦”,树牢“安全第一”理念,配合学校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按照相关规定,该类机构每半年或新班开课前要组织对学生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请您留意该类机构是否按要求组织实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我们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在注重孩子个性发展的同时,更要关注孩子的生命安全。让我们携手合作,防患于未然,共同为孩子的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12日
来源: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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