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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有效执行生效判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院已立案执行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被执行人及案件信息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伟,男,汉族,1960年7月31日出生,住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道才华里22门405号,身份证号码:120106196007314052。
执行案号:(2021)皖1702执1644号
案由:加工合同、劳务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0)皖1702民初8483号、(2022)皖1702民初3431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唐传生与你的加工合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0)皖1702民初8483号(2022)皖1702民初3431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1日
联系法官:宁法官
联系方式:0566-2091110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有效执行生效判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院已立案执行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被执行人及案件信息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俊,男,2000年03月1日出生,彝族,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维摩彝族乡阿伍村委会土围城组35号,身份证号码:532622200003010910。
执行案号:(2021)皖1702执4011号
案由: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
执行依据:(2021)皖1702民初2162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杨腊华与你的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1)皖1702民初2162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1日
联系法官:宁法官
联系方式:0566-209111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有效执行生效判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院已立案执行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被执行人及案件信息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英,女,汉族,1985年2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磨刀岭村12组,身份证号码:510311198502225122。
执行案号:(2022)皖1702执2494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1)皖1702民初8657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桂满叶与你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1)皖1702民初8657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1日
联系法官:宁法官
联系方式:0566-209111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有效执行生效判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院已立案执行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被执行人及案件信息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先海,男,1975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滨湖世纪城春融苑16幢201室,身份证号码:340826197501290091。
执行案号:(2021)皖1702执331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0)皖1702民初446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池州市绿远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0)皖1702民初446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1日
联系法官:宁法官
联系方式:0566-209111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有效执行生效判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院已立案执行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被执行人及案件信息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许文明,男,1988年07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山湖村许岔组17-1号,身份证号码:342901198807266611。
执行案号:(2022)皖1702执1653号
案由: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
执行依据:(2021)皖1702民初7946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吴腊英与你的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1)皖1702民初7946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1日
联系法官:宁法官
联系方式:0566-209111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告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有效执行生效判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院已立案执行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被执行人及案件信息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叶赵伍,男,198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市鹤毛镇万年台行政村龙埂自然村37号,身份证号码:342623198310155715。
执行案号:(2022)皖1702执2589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1)皖1702民初5635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池州市绿远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21)皖1702民初5635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1日
联系法官:宁法官
联系方式:0566-2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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