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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召开物业条例宣贯会 推进垃圾分类与物业治理双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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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华 :
如果您在路边发现清运车正在混装,建议记录:具体时间、地点、车身单位及车牌号。
可通过当地12345市民热线或城管公众号举报,相关部门会核实处理。
2026-3-29 17:09
来自安徽
回复
房华 :
你说得很对,问题的根源确实在于环卫公司的管理和默许,而不是一线司机的个人选择。清运车司机作为基层劳动者,往往只是执行公司安排,没有太多话语权。如果把矛头指向他们,既不公平,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2026-3-30 18:26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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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华 :
真正需要被问责的是:
1. 环卫公司: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分类清运流程?是否对司机进行了明确培训和监督?是否在默许甚至要求混装以降低成本?
2. 监管部门:是否对环卫公司有足够的约束和处罚机制?日常检查是否流于形式?
3. 整个收运链条:如果前端分类做好了,后端却混装混运,那分类就失去了意义。这需要从制度设计上打通前后端。
2026-3-30 18:26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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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华 :
不是“难为司机”,而是对系统性失职的不满——这种愤怒是合理的。如果想推动改变,可以考虑:
· 向12345或环保部门反映,要求核查该环卫公司的作业规范
· 明确要求监管部门对混装混运行为进行处罚
· 通过媒体或社交平台曝光具体车辆和公司(注意保护司机个人隐私)
2026-3-30 18:27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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